一、男子酒后到妻子单位家暴 2020年8月27日下午3时许,邱先生酒后在咸阳市渭城区某基地内殴打其妻子刘女士,杨先生遂前往进行制止,在制止撕扯过程中,邱先生将杨先生的脸部咬住,杨先生用办公室里的保温壶击打邱先生,随后杨先生与单位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邱先生控制按压在地,并拨打了报警电话,杨先生随即前往医院救治,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邱先生已经死亡。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先生属于正当防卫,对杨先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
二、家暴离婚怎么判财产? 家暴离婚的财产除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外,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; (二)与他人同居; (三)实施家庭暴力;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 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三、遭遇家暴后的救济途径 (一)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; (二)向公安机关报案; (三)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